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例:巧用情势变更争取分期与债务减免
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,摆在面前的卷宗厚得像一块砖。原告是国内一家规模不小的油料供应商,诉求直截了当:我方客户,一家民营航运公司,拖欠了整整半年的船舶燃油和备品款项,本金加上利息和违约金,一分都不能少。合同签得明明白白,每一笔供货单上都盖着鲜红的印章,证据链条滴水不漏。客户第一次来所里见我,眼睛里全是血丝,翻来覆去就那么一句话:“不是不想还,是真的还不起。这笔钱要是现在一次性掏出去,公司明天就得关门。”
我完全理解他的处境。那两年,全球航运市场像是坐上了没有底的滑梯,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一头栽到了历史最低点,这是谁都挡不住的“天灾”。偏偏就在这个当口,他们公司一条主力船舶在苏伊士运河碰上了意外事故,整条航道被堵得严严实实,船被困了四十多天,救助费、滞期费像雪球一样滚起来。这一下,“人祸”也凑齐了。两记重拳砸下来,公司的现金流当场断裂。这些变故,没有一件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能够预料到的。
我的思路从一开始就很明确:绝不能走“欠债还钱、天经地义”那条老路,那是死胡同。必须把法庭的目光,从“该不该还”这个僵局里拽出来,拉到另一个问题上——“怎么还,才算公平”。核心武器只有一件,就是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,情势变更原则。
开庭那天,对方律师信心十足,PPT翻得哗哗响,满屏都是合同条款和利息计算表。轮到我发言的时候,我没有去碰那些欠款数字,而是向法庭一组一组地递交证据。第一组,是近三年波罗的海指数的走势图,那条断崖式的曲线,比任何文字都更有说服力。第二组,是船舶被困运河期间的航海日志、事故报告,以及那几张天文数字般的救助费和滞期费单据。第三组,也是分量最重的一组,是一份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财务现状报告。这份报告用冷冰冰的数字说清楚了一件事:如果法院判决一次性全额支付这笔债务,这家经营了三十来年、养活着上百个船员家庭的老牌航运公司,将直接进入破产清算。而到了那一步,原告作为普通债权人,能拿回来的钱,反而少得可怜。
我合上案卷,对审判长说了这样一段话:“我们面对的,不是一个恶意逃债的老赖,而是一个被不可预见、非商业性的风险连续重击之后,暂时休克但仍有抢救价值的市场主体。这份合同赖以存在的基础条件,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根本无法预见、也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。如果仍然要求被告按照原合同一字不差地履行,对其将是显失公平的。我们请求法庭,基于公平原则,变更这份合同的履行方式。”
这番话说完,法庭里的气氛明显不一样了。原本一边倒的局面,出现了松动。审判长开始仔细询问运河堵塞的具体细节,以及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。我知道,转机来了。
接下来的调解,我没有把筹码全部压在“减免债务”这一个点上,而是拿出了一个组合方案。用“分期偿还”来保障原告的本金安全,用“适度减免部分利息和违约金”来换取被告的生存空间。我把话摊开在桌面上跟对方律师讲:“摆在你面前的是两个选择。要么,接受一个长期的、分期回款的方案,本金基本安全落袋;要么,你坚持全额追偿,把被告逼进破产程序,最后你拿着一份胜诉判决书,却只能按比例分到一点残羹冷炙。这不是一个法律选择题,这是一个商业选择题。”
最终,在法院的主持下,调解协议达成了。我们为客户争取到了长达三年的分期偿还期限,第一年还设置了六个月的宽限期,并且减免了总额将近百分之三十的利息和违约金。这个结果,给了一家濒临窒息的企业一口关键的氧气。后来,航运市场回暖,这家公司慢慢缓了过来,不仅按期履行了全部调解协议,还成了我们律所长期合作的客户。
关键词
合同纠纷律师; 情势变更; 船舶物料供应合同;
债务减免; 分期偿还; 被告代理;
违约金减免; 海事合同律师; 合同变更;
航运纠纷;
